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组织章程、、住所等条件,能够独立承担,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的社会经济组织。
1、按企业资产的所有制性质来分类,企业法人包括:
、法人、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以及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以及它们之间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联营企业和其他各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公司。
2、按照企业法律属性的不同:
公司制企业法人(只有两种:、)
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为历史遗留问题,多为尚未转制的国有企业、)
企业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一)具备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
(二)是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三)独立承担。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及公司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要取得法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成立,包括在成立程序上的合法性和在成立后组织的合法性。我国公司制企业必须依《》成立,方能取得法人资格。
(2)有独立的财产。
法人企业拥有独立的财产,是它作为参与经济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物质基础。法人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一致的财产总额。
(3)有自己的名称、和场所。
法人的名字是法人的字号,是它区别于的标志。企业法人是一个经济组织,组织必须有一个有序的组织机构,组织的功能才能发挥。企业法人的场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地方,也是企业作为民事主体的住所。企业法人必须有场所,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二是有利于国家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4)必须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条件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必须承担民事责任;二是只能由它自己承担;三是有能力承担。企业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以其是否拥有独立财产为基础的。公司制企业由多个投资主体(包括和其它法人)出资,依法定程序设立,所有投资主体的出资形成公司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与投资主体的其它未投入的财产相分离,公司以它拥有的全部财产独立享有和承担,具有与自然人一样的民事权利能力和。